第165章 解除婚约 (第1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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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黛见对方没有说话,她再次开口自我介绍起来。

“你们好,可能你们不认识我,但是我对你们还是有些了解,我叫沈黛,也是阿芝的朋友,就是我把阿芝安置在招待所里的”

听到沈黛这么说,原本云里雾里的一群人,立马对她怒目而视,尤其是男方亲属,看着沈黛就像看着仇人一般。

沈黛丝毫没有被他们不善的眼神吓住,依旧不急不缓的开口说道。

“我知道,可能你们对我很讨厌,觉得我一个外地人多管闲事了,但是,我还真不是多管闲事,我是救你们,你们日后还要感谢我呢”

沈黛这么一说,男方父亲不屑的说道。

“一个外地丫头,在这里说什么大话呢!就你还救我们?你把我儿媳妇藏起来的事情,别想轻易揭过”

“这位大叔,别着急,让我身边的律师来告诉,我是不是在救你”

说完,沈黛看向高律师,让他开口。

“根据《华夏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: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,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强迫,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。因此,违反当事人自由意志的“娃娃亲”是属于无效婚约的一种。”

“同时,根据《民法典》的规定,如果婚姻是因为胁迫而结婚的,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。而根据《刑法》的规定,如果父母以暴力手段强迫子女结婚,可能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,这种情况下,父母可能会被处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如果这种行为导致被害人死亡,刑罚将加重至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”

高律师一条条法律法规说出来,把原本气焰嚣张的一群人都吓懵了,还有可能判刑拘役,更是他们一听一个心惊。

尤其是阿芝的父母,听到父母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,判处有期徒刑,更是吓得脸色苍白。

沈黛看着一群人脸色变化,继续轻飘飘的说道。

“各位,我提醒一下,阿芝今年实际年龄是16周岁,属于未成年人,强迫未成年人结婚,高律师,这种情况法律会怎么判?”

“根据我国《婚姻法》规定,结婚需男女双方同意,且男方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,女方不得早于二十周岁,如果未成年人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,那么与未成年人的婚姻是无效的,这种情况被视为违法行为”

沈黛嘴角上扬,对着对面怔愣的一群人,微笑的说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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